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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擺脫撰寫論文的糾纏

【鏡頭回放】

2003年5月,就在一年一度的教師職稱評審即將開始時,一份“代發論文助您晉職——《全國教育教學論文暨教案選集》征稿通知”的宣傳單在山東省棗莊市一些學校廣為流傳。

通知聲稱,該選集由國家綜合性出版社出版,每兩個月出版一集,每篇論文1500~2100字。預收改稿費每篇20元,需要購書者另需支付書款180元。

【捫心自問】

此事經媒體披露後,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解釋說,目前花錢出論文集的現象很普遍,並不違反有關法規。而教育部門認為,這類不是教育主管部門出版的論文集,無法真正體現教學論文的學術性,因而在評定職稱時不算數。

由此可見,一旦評定職稱和發表教學論文相掛鉤、發表論文與掏錢出書相掛鉤,就變得“剪不斷、理還亂”了。

要擺脫論文與職稱糾纏的苦惱,有幾點建議可以參考:

真心誠意淡泊名利

在現實社會中,“名利”確實是個好東西,但它也會帶來不該有的名利之累。要提倡所有老師都淡泊名利並不現實,也不應該,但是對於少數老師來說卻完全能做到。

因為歸根到底名利是個身外之物,包括論文,包括職稱。“職稱”和“稱職”完全是兩碼事,這一點無需多言。

例如前些年出於振興京劇的考慮,有關部門辦了一個京劇研究生班,畢業生可以授予碩士學位。其中幾位頗有造詣的青年演員,據說就是因為無法達到英語必須通過×級才能畢業的規定而不能成為碩士。後因不少人提出異議,才免考英語,可是也隻能順利畢業,不能成為碩士。想當年梅蘭芳先生不通洋文,卻照樣得到美國和前蘇聯分別授予的博士學位。兩者相比,目前評定職稱時所受到的太多束縛顯而易見。

論文不能作為評定職稱的主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