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京華時報》記者問
【焦點追問】
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對外公布。作為國企改革的行動綱領,此次《指導意見》思路清晰,未來將是由“規劃圖”走向“施工圖”,這其中最大的難點還是集中在政企分開上,政府是否能下放權力,企業是否有充分的經營權將是決定改革成敗的重要因素。
1.此次正式對外發布的《指導意見》是否達到預期?
2.國企改革的分類問題依然較粗略。當業務較多元時,分類以及監管應該如何做?
3.市場化選聘何時進行?
4.未來三年,國企重組是否會加快?
5.國企改革紅利有多大希望?
【直麵解讀】
多個配套方案將陸續出台
此次《指導意見》思路非常清晰,是2015年至2020年的一個國企改革五年規劃,也是一個“1+4+3”工程,是一個行動綱領。《指導意見》實際上分為三大板塊一共八條。其中,第一條是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第二、三、四、五條重點是講改革的任務,即分類、現代企業製度、投資經營公司、混合所有製,而第六、七、八條則是講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黨的領導和環境建設的保障。
此次《指導意見》重點突出改革,突出市場,突出經營。“市場”兩字在《指導意見》中就出現多達35次。此外,問題導向特點明顯,主要針對國企現有問題提出改革方案,力度空前。此次指導意見出台後還有十幾個配套方案陸續出台,後續方案也值得期待。
此次《指導意見》中最大的亮點是體現了公有製的代表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相融合這一特點,重點解決了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問題。
《指導意見》中有數十處新提法都與市場、政企分開有關。比如強調國有企業和其他類型企業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開,讓企業走向市場;強調由董事會聘用經營層;推行職業經理人製度,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等,都是圍繞政企分開,從而讓企業成為獨立市場主體,讓企業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