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東方早報》記者問
【焦點追問】
1.國企分類有無參照模式?應該按什麽分類?
2.目前部分國企改革不能深入,保持觀望的原因?
【直麵解讀】
2013年5月21日,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報道稱,由國務院國資委牽頭擬訂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已經基本成型。
事實上,2012年底,廣東省已率先全國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明確了國企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
不隻是國企改革,新一屆政府履職以來不斷吹風“釋放改革紅利”。據財新網報道,目前,七個由政府高層官員及政策顧問組成的獨立工作小組正在起草改革方案,涵蓋金融部門、財政體係、土地使用權、生產要素價格、簡化行政審批程序、社會收入不公與戶籍製度等領域。該報道稱,上述改革方案預計將提交今年秋季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審議通過後,明年年初起,改革有望在多個層麵展開,並尋求重大突破。
“國企分類”爭議很大
自2014年起,關於國企的改革方向,再次引發熱議,各種觀點層出不窮,關於國企繼續深化改革的呼聲高漲。
在2014年底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時任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的王勇要求:“中央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謀劃好進一步深化改革的總體方案、路線圖、時間表。”
2015年1月,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王勇再次呼籲改革。他表示,2015年國務院國資委將研究製定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提出下一步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路徑、具體措施,並表示“要鼓勵基層和企業大膽探索,允許‘摸著石頭過河’”。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告訴早報記者,國務院國資委在年初就成立了深化國企改革領導小組,王勇出任組長,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出任副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