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解析

§二、國企改革究竟要解決什麽

到了2014年7月16日,國資委宣布進行四項試點。於是,媒體的眼光一齊轉向中國建材、中國醫藥、中糧集團、國投集團、中國節能與新興際華。然而,直到頂層設計出台,四項試點仍然是“鐵幕”一塊。上麵也沒有推出什麽典型,隻聽說對最早“吃螃蟹的改革”有些議論,以致一些國企負責人聽說記者來訪,如臨大敵,緊張得很。

國企改革究竟要解決什麽?國有企業改革從根本上決定著公有製經濟同現代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朝大處說,是社會主義與現代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朝實處說是國有企業與現代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社會主義、公有製與國有企業,三者在本質上具有同一性。按照現在的《指導意見》的提法,是三者與市場經濟的“融合”,而不僅僅是結合。我們終於回到國企改革的本來意義上,與市場經濟體製融合,是讓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

企業是出資人自己經營,還是委托職業經理人經營?這是企業的所有者讓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所麵臨的第一位選擇。而要作出正確的選擇,必須對所有權與經營權分合的利弊有一清醒的認識。這是一個十分重要且有價值的問題。但目前學術界缺少對這一問題的論述,或言之,是認識不深。

從現實情況來看,政企分開這個最大的難點沒有解決,因此使企業不能成為獨立的市場的主體。

第一,所有權和經營權不分,政府對企業伸手太長,使得經濟效率難以提高,難以適應世界經濟發展的要求。政府“婆婆”似的微觀管理,不斷侵蝕央企的自主決策權;國資委考核、組織部任免的體製,導致國企高管的考核與激勵成為相互脫節的“兩條線”;盡管不少國企都組建了董事會,但董事會虛設,獨立董事大多是退休官員。由於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一方麵我們隻把企業看成一個產出的組織,其盈利大小由政府說了算。不規範代理和委托的責、權、利,企業不能鬆綁,不自由,活力少了,效率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