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解析

§三、《指導意見》的曆史沿革與出台背景

《指導意見》有兩個重要說法:新時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在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史上具有重要裏程碑意義。前半句話是內向的,由《指導意見》的現實地位決定的;後半句話是外向的,由《指導意見》的曆史地位決定的。“重要裏程碑意義”,不能當做一句官話順耳穿過,隻有把握了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曆史邏輯,才能有真切的認識。

所謂裏程碑,多比喻在曆史發展過程中可以作為標誌的大事。顯然,《指導意見》的參照,是30多年來中國市場化改革不斷探索的曆史過程。改革開放全過程一直貫穿著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鬥爭。其實,我們黨在對企業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問題上曾經是很清醒的。

溯源曆史,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國企改革在曆次改革中均居核心地位。我國國企發展有三個階段。1952年後是“國營”,改革開放後是“國有”企業。2003年開始是進入“國資”階段,有了中央企業的說法,這是第三階段。2013年後仍然屬於國資階段,要解決的是“國資市營”的問題。根本問題是國營還是市場經營的問題。我並不傾向於用“民營”這個說法,還是用市場經營為好,接近本質,也容易接受。當然這是一種更宏觀的分法。就1978年國企改革也可以分為1978至1992、1992至2002、2003至2013及2013後四個階段,這是一種中觀分法。

國企改革是一個“摸著石頭過河”的過程,是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基層實踐上下結合的結果。在20世紀80年代,廠長負責製、經營承包製、放權讓利,初期的探索,進展甚微。真正有意義的是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與外資企業的進入,“喬廠長上任說”與“馬勝利承包旋風”,都是解決“經營”問題,都是半途而廢,而是體製外的經營者成為激活國企改革的鯰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