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從理論上來尋找依據了。我這裏尋找的是馬克思的兩權分離理論,是政府放開企業經營權的理論。而不是蘇聯的政治經濟學所有權決定論,當然更不是來自英美的私有化論。
在社會化生產條件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兩權”關係的發展趨勢應當是什麽?這些都還沒有搞得十分明白。有些學者總是抱著公有製不動搖,似乎永遠隻會說一句話。怎麽不動搖,實現途徑是什麽,他們似乎永遠也不開口。對於公有製的地位,我們是無異議的。也是在這個基礎上提出問題。考察“兩權”分離的社會經濟理論根源,有必要重溫一下馬克思關於股份公司的“兩權”分離的論述。這實際上是講的實現途徑問題。
馬克思認為:“在股份公司內,職能已經同資本所有權相分離,因而勞動也已經完全同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剩餘勞動的所有權相分離。”(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上),人民出版社,1974。)
馬克思論述關於產權的性質時指出,正是因為資本主義擺脫了它以前的一切政治的和社會的裝飾物和混雜物,正是在自由平等的、純經濟性質的財產權利確定的前提下,商品經濟獲得了空前的發展,並以市場經濟的形態成為人們經濟活動的普遍聯係方式。這時,人類已經進入市場經濟階段。
馬克思認為這種資本所有權同生產過程分離的現象是經營方式發展的一大趨勢,是資本實現社會化運動所采取的一種普遍形式。因此馬克思說:“完全同資本所有權分離的指揮勞動比比皆是。因此,這種指揮勞動就無須資本家親自擔任了。一個樂隊指揮完全不必就是樂隊的樂器的所有者,如何處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資問題,也不是他這個樂隊指揮職能範圍內的事情。”(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上),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