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是我國發展新階段深化國企改革的行動綱領。不僅是因為在發布這個被稱為綱領性的文件同時,還要發表30多個配套文件,還在於《指導意見》主題是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融合,焦點是經營權,要從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來尋找活力,最後落腳點是“活力”二字。
依照我的理解,《指導意見》以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為靈魂,並貫穿於各章條款的始終。《指導意見》的內容是圍繞著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問題展開的。
從《指導意見》文件二、三、四、五、六這幾個板塊來看,這五大部分,實際上都是從解決經營權入手的,是圍繞活力來說事的。分類是為了讓國企經營與市場的深度融合,走向市場,讓要素活力迸發;完善現代企業製度是為了打造充滿生機活力的市場經營主體,激發企業的內在活力;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是清理堵塞,造就新的活力,讓“經營”目標得以實現;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引入各類資本經營的外在活力;控製監督,是保護經營活力問題,做到活而不亂。我們可以看到“經理層經營高度自主,法無授權,任何政府部門和機構不得幹預”的提法,這些提法是鼓舞人心的。現在,我以圍繞經營權問題對五個核心板塊分析。
國企分類是重要切入點,打造充滿生機活力的市場經營主體,激發各類要素的活力。國有企業分類是新時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前提和基礎。《指導意見》將國有企業劃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既考慮了國有企業首先是企業的一般特征,又考慮了我國國有企業應肩負的特殊使命和責任。通過界定功能、劃分類別,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什麽情況可以享受壟斷,什麽情況可以享受財政補貼,都分清楚。對企業來說可以解決功能不清晰、定位不明確、發展同質化等問題;對出資人來說,可以使考核更科學、監管更精準、改革更有針對性;對市場來說,也會有一個更明確的預期導向,有利於使國有企業更好地與市場深度融合。國企分類,要高度重視監管者與經營者的分類,這裏牽涉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開。人員分類管理雙軌製,牽涉到黨管幹部和職業經理人。對商業類企業的分類,將加快這些企業去向市場,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