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功與否,最後將決定於“放”、“讓”二字。一個是放經營權,一個是讓經營範圍。
圍繞著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推進市場化的一係列改革措施,將可能充分調動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國有企業的內生活力,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充滿生機活力的市場主體。同時激發社會資本的外在引力。內容與途徑都明確了,國企改革成功與否,要把握兩個關節點,一是政府權力的“放”,把經營權完全交給企業;二是國企領域的“讓”,自己到關鍵行業與核心領域去發展。這是這次國企改革能否成功的決定性要素。
先講政府的“放權”。現在回到核心的問題,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問題。在《指導意見》當中有一個關鍵詞特別引人注目,那就是管資本,管“資本”對應什麽?就是管“經營”。有人認為管資本就是不管企業,這種理解是偏頗了。管資本是管企業的資本,怎麽能說不管企業呢?管資本為主,不是不管企業,而是不管企業的經營,原則上就不管了,實際上以此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管資本的內涵與實質在這裏。就是放權,放經營權,當然,所有權是不能放的。很多人說國資不管企業,這是一個誤讀,應當予以澄清。
有一個變化已經悄然發生,把資本所有權變成所得權,這是一個了不起的變化,大部分人沒有看到這個深層次的東西。有人認為中國企業進入資本時代,這是不了解情況。中國在2003年成立國資委時便進入資本時代,現在是進入了市場經營時代。因為沒有進入市場經營時代,便不可能從本質上真正進入資本時代。
管資本,管什麽內容?是經濟布局、政策法規、政策文件的製定,其次是運營監管,還有就是標準製定與考核,投入產出。這四個方麵加上管幹部,黨委的幹部、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實際上“四加一”,四項都與經濟所得權有關。經營性的權力,成本管理,生產管理,營銷管理,問題就多了。那麽這些經營型的權力放開了,交給企業自己。《指導意見》提出來管資本是四項任務,列了一個權力清單,清單之外都不管,移交出去。經營權轉給企業去管,管理權交給投資運營公司去管,社會問題交給社會來管,叫做“三移交”。這樣的話,管資本整個體係就完成了,所得權就成功了。這是改革最核心的東西,是中心樞紐的變革,管資本的改革不僅決定了整個國資管理體製的新框架,而且決定所得權體係的建立。這是理論與實踐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