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央廣播電台記者問
【焦點追問】
有媒體報道稱,國企高管全麵限薪規定即將出台,包括:對行政任命的國企高管薪酬水平實行“限高”,縮小企業內部的分配差距等等。專家表示:國企薪酬管理限高隻是權宜之計,培養真正的經理人製度迫在眉睫。
1.為什麽要對國企高管全麵限薪?
2.對國企實行“限薪令”薪酬管理,是確定的製度還隻是權宜之計?
3.未來的國企薪酬體係麵臨調整這是必然的了,所謂“分類管理”能解決哪些弊端?
4.混合所有製的薪酬管理是否應該有新的標準?
【直麵解讀】
對國企高管發“限薪令”這並不是第一次。早在2009年9月1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就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文件首次明確規定國企高管基本年薪與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聯係”,績效年薪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確定。
這次有消息稱:截至2014年末,人社部完成了對國有企業高管的全麵調研,並以此作為依據之一再次出台更為詳細的國企高管的“限高令”。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王天龍認為:“限薪令”順應了目前企業的現狀。
我國很多國有企業的高管是由行政任命。另一方麵,很多國有企業處於壟斷地位,特別是一些涉及到國計民生領域的國有企業。
據了解,目前製定的規定隻和地方國有企業以及央企子公司相關,內容除了覆蓋至央企的二級、三級子公司,以及各個地方國企外,在合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中,按照國資的占股比例,也將對高管進行薪酬管理。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過去隻管住一個人,就是最高的一個人,二級公司是漏洞,現在把漏洞補起來,這是個很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