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解析

§四、國企高管薪酬改革進入“深水區

——答新華社記者問

【焦點追問】

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於2014年8月18日審議《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製度改革方案》,表明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進入深水區和實質階段。

1.改革國企收入分配秩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該如何推進製度“糾偏”?

2.國企負責人又帶著行政色彩,如何找好薪酬“參照係”?

3.國企高管薪酬“糾偏”要不要從分類開始,依照什麽標準分類?

4.國企高管薪酬“糾偏”怎樣從三個分類開始?

【直麵解讀】

從“陽光工資”到摸隱性收入“家底”,高管薪酬逐漸收斂。然而,高管收入與企業業績脫節、從薪酬到福利處處跑冒滴漏等問題仍然屢見不鮮。與此同時,同行業不同企業、企業內部高層與普通員工薪酬差別之大飽受詬病。

約束過軟:巨虧與高薪屢屢同時出現

中海集運2013年年報顯示,全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巨虧,但其董事長仍然拿到了79萬元年薪。2012年,中集集團淨利潤同比下降47.46%,但時任董事麥伯良薪酬高達998萬元,6位副總裁中3位報酬超過350萬元……

巨額國有資產虧損與“不食人間煙火”的高管薪酬屢屢同時出現,刺痛人們眼球。

“有關國企高管規範薪酬,曆來都不缺少政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約束過軟始終是難題。”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倘若不能以法製取代人治,以製度取代行政措施,那麽這樣的薪酬錯配還將難以避免。”

值得一提的是,與以往曆次聚焦央企和國企薪酬製度的文件不同,這次意見的主體被明確為“中央管理企業”。專家表示,這說明,此次薪酬待遇製度改革的範圍不僅僅包括了國資委監管的113家央企,還擴展到各部委管轄20餘家金融企業以及中央部門(單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集團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