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解析

§五、央企高管薪改方案“差異化”戰勝“一刀切”

——答中國新聞社記者問

【焦點追問】

1.《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製度改革方案》發出,您為什麽“出乎意料”?

2.您為什麽反對“一刀切”?“你的差異化”建議與中央改革方案是否一致?

3.您認為央企高管是企業家還是政府官員?

4.怎樣理解薪酬製度改革是為了“搞好”,而不是“懲壞”?

【直麵解讀】

2014年8月29日,習近平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獲得通過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製度改革方案》。新華社新聞剛剛發出20分鍾,我有點“出乎意料”。一是時間太快了,二是“差異化”建議被吸收了。

就在11天前的8月18日上午,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包括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及規範央企高管履職待遇等一係列文件,這一話題由此躋身輿論焦點,而一份央企高管降薪七成的方案草案也在各媒體間廣為轉載,引發了更為廣泛的爭論。

在此背景下,一份據稱是央企負責人薪酬製度改革方案草案近日被媒體廣為轉載。根據該草案,央企、國有金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將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削減後年薪不能超過60萬元。這兩個消息都講限薪,但是沒有講分類。

我是最先站出來反對“一刀切”的。先後與新華社、中新社、中央台、《光明日報》、《證券日報》記者發表看法,強調單純的降薪隻是治標之策,可能能起到短期內安撫輿論的作用,但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長遠看來,還是要靠市場化手段予以解決,要從分類開始,不分類是吃大鍋飯,會改亂的。各家都轉發了我的看法。

我認為“一刀切”的方案是不確切的,最有可能的方法,是根據不同類型的企業、不同類型的聘任方式采取不同的薪酬製度。過去出問題的核心在於,對於央企高管是看成企業家還是政府官員沒有搞清楚,從而導致市場化的薪酬用在任命製的幹部身上。未來的國企高管是應該繼續沿用公務員幹部編製還是采用聘任製,是亟待理順的體製問題,應該將政企分開體現在央企高管薪酬中。政府任命的董事會出資人代表,薪酬按照公務員進行管理,並參考經營業績等狀況。央企的職業經理人,聘任與薪酬均完全按照市場化的標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