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國新聞社》記者問
2014年國資國企改革在界定國企功能、發展混合所有製、企業內部改革、完善監管體製和解決曆史遺留問題五個方麵取得實質性進展。
1.混合所有製改製能否吸引民資加入?
2.為什麽國企好了挨罵,不好了也挨罵,就是分類這個基礎問題沒有解決?
3.監管體製改革為什麽要用“兩把刀”?
4.目前國企高管腐敗大多是窩案,這與製度設計有什麽關係?
混合所有製改製吸引民資加入
在各界廣泛關注的發展混合所有製問題上,國資委主任張毅明確表示,鼓勵民間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國有企業改製重組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積極吸引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有企業改製上市、重組整合、國際並購,在有條件的企業和領域加快向非公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導向、有利於轉型升級的合資合作項目。“從發展混合所有製的方式來看,現在已經非常清晰了,就是以資本為紐帶、按照市場化原則實現國有資本有序流動、與非公資本共同發展。”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在以後一段時間內,混合所有製改製將展開,也許將出現民營經濟組團式與國有企業相融合的現象;國有企業將退出一部分競爭領域,轉型升級到產業鏈更高的層次去。
他特別指出,發展混合所有製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做到產權明晰、完善產權保護製度,這就需要國有企業進一步加快公司製股份製改革;在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張毅也特別強調,要切實依法規範操作,推動混合所有製經濟健康發展。
界定國企功能:國企改革的基礎
張毅提出,要根據國有企業所處不同行業或領域、不同業務屬性、不同目標責任、不同市場地位進行科學分類,準確界定國有企業功能定位;探索分類推進改革、分類調整結構、分類實施考核、分類加強監管等措施,有針對性地推進國資國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