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華社記者問
【焦點追問】
“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將“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列入未來五年國企改革任務。4日亮相的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若幹意見》,拉開了新一輪國資管理體製改革的大幕。
1.兩類新公司“橫空出世”能否破除監管頑疾?
2.“投資負麵清單”如何實現國有資本能進能退?
3.國資劃轉社保能否緩解養老金缺口難題?
【直麵解讀】
“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將“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列入未來五年國企改革任務。4日亮相的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若幹意見》,拉開了新一輪國資管理體製改革的大幕。各方關注,這一改革能否啃下“監管”硬骨頭替納稅人管好巨額國有資本。
兩類新公司“橫空出世”能否破除監管頑疾?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的這一改革方向,正是此次國務院意見的改革核心。
財政部數據顯示,不含國有金融類企業,截至今年9月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已超過117萬億元。如何管好巨量資產是深化國企改革的一道難題。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說,意見明確的三方麵改革舉措中,一大重點是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製,包括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意見當務之急要解決政企分開問題。政府如果管太細,連30萬元規模的重組也要審批,企業無法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就好比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切了一刀,今後國資監管機構以監為主,兩類公司以管為主,企業本身經營為主,各歸其位,這是改革的關鍵。”李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