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解析

§十、劃轉國資充實社保是國企為民本意的回歸

——答《中國網》記者問

【焦點追問】

1.將部分國有資本劃轉至社會保障基金,是在什麽背景下進行的?

2.通過國有股補貼充實社保基金有幾種辦法?

3.用行政命令強行切割國有資本是否“政企不分”?

4.國資與財政兩個股東,會不會發生矛盾?

5.國有產權劃撥至社會保障基金,為什麽要穩妥慎行?

【直麵解讀】

國務院日前正式印發《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若幹意見》。國有資本取之於民,如何更好用之於民,是此次改革意見的一大看點。一方麵要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管理製度;另一方麵在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過程中,將部分國有資本劃轉至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持有,分紅和轉讓收益用於彌補養老等社會保障資金缺口。

這是改革回歸“國企為民”本意之舉。過去國企紅利直接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存在諸多障礙,此次改革縮短了中間鏈條,讓群眾直接感受到國企發展的好處。這是國企改革也是社會製度的創新。對於致力於保增長的國企,自然是壓力巨大,然而卻是能夠理解的。怎樣實施,把這件關係國計民生的事辦好,則需要探索。

填補養老金缺口、緩解財政補貼壓力的迫切之舉

“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最早是2004年10月寫入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這件事說了很久,但是很難落實。這次國企改革文件的規定,是對三中全會精神的落實。

社會保障基金(簡稱社保基金)是為實施社會保障製度而建立的專款專用的基金。社會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項目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最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