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國證券報》記者問
【焦點追問】
國務院2015年9月24日印發《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意見》。
1.這份《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意見》有哪些亮點?
2.《意見》對提出混改方式,如何理解這六個領域的混改?
3.隨著新一輪改革的推進,並購重組是否會將再次進入一個活躍期?
4.國企混改重要文件下發對資本市場將帶來哪些影響?
【直麵解讀】
針對混改方案中的亮點及國企改革對資本市場帶來的影響等問題,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頂層設計方案出台後,其他配套文件出台的頻率在加快,有利於盡快將國企改革的“設計圖”轉為“施工圖”。隨著改革的深入,國企改革將變成一個大的平台,讓資本集聚,讓優勢資源集聚,讓國企更充滿活力,形成新的改革紅利,對保增長起到促進重要作用。
混改方案有十五大亮點
國務院24日印發《意見》中分為八章29條,體例與頂層設計相近。明確了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核心內容與配套措施,是國企混改的行動綱領與基本遵循,文件有十五大亮點。
一、文件題目中以“混合所有製經濟”代替“混合所有製改革”是一個變化,講“混合所有製經濟”這個詞落腳在經濟形態上更加公允,減少阻力;二、強調企業主體、市場運作,表明市場化改革的性質,《意見》提出的混改四項“基本原則”32個字中,企業主體,市場運作這條很重要;三、《意見》將保護產權明確寫入改革所要堅持的原則。保護產權有利於鼓勵各類資本參與混改,是實打實的堅持基本經濟製度;四、“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區分了競爭性行業的國企混改以及主業處於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混改,後者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五、明確重要行業與關鍵領域在六大領域中,哪些領域能放,哪些不能放,放到什麽程度的問題;六、首次完整公布了負麵清單,降低了民營資本參與混合所有製企業改革的不確定性,社會資本最為關注的石油天然氣和軍工領域都有明確規定;七、提倡保險基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進入國家重點工程投資,開拓新的融資來源,也顯示出決策層推進本輪混改必勝的決心;八、對外資進入混改持歡迎而慎重的態度;九、國有企業是有進有退,不是國退民進。《意見》提出,對其他服務國家戰略目標、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生態環境保護、共享技術平台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加大國有資本投資力度,發揮國有資本引導和帶動作用;十、解決了參與國企混改的方式與路徑。如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製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十一、不對民間投資主體單獨設置附加條件,有利於打破“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隱性壁壘;十二、職工持股先試點後鋪開,與頂層設計口徑一致;十三、所有權和經營權兩權分離,建立健全混合所有製企業治理機製。《意見》規定,政府不得幹預企業自主經營,股東不得幹預企業日常運營,這要求經營權要交給職業經理人;十四、透露了職業經理人製度試點思路,即選聘、身份轉換通道,契約化管理、薪酬、退出機製;十五、規範操作,防範國資流失。改革方案要依法依規,股權轉讓要公開公允,確保做到混合前公平評估、混合中陽光操作、混合後規範運營。這些防止流失的措施講得很具體,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