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問一位管理者:“你願意雇傭比你表現更優秀的人嗎?”相信每一位管理者都會回答:“願意。”但事實證明,80%的管理者都希望並且會雇傭比自己能力差的人。
正像哈利規則所指出的那樣,人們總會雇傭不高於自己能力的人。這一規則由南加州大學校長史蒂文?桑普爾在《卓越領導的思維方式》中提出。
按照哈利規則,如果一個人的綜合能力為99%,那麽他會雇傭相對於自己,能力為99%的人—即員工的綜合能力絕對值隻有大約98%。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是具備99%能力的人,那麽企業中第四層員工的能力絕對值將不會高於92%。
但是,如果最高管理者的綜合能力隻有90%,那麽根據哈利規則,他將雇傭相當於自己能力90%的人,也就是說這些人的綜合能力絕對值為81%。而這些絕對能力為81%的人所雇傭的人,其絕對能力約為66%。因此企業第四層員工的綜合能力絕對值隻有大約43%。總而言之,就是“一級不如一級”。
哈利規則揭示了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一種管理現象:管理者自己阻礙了自己的成長。大部分的管理者很難意識到這一點,而即使意識到,也很難改正或擺脫。總而言之,所有的管理者都在用人上麵臨著“一道坎”,能否邁過去,也就意味著能否成功。
那麽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呢?有以下兩個原因。
1.相似性原則
人人都喜歡與自己相似的人,排斥與自己相反的人,尤其在很多管理者看來,員工讓人喜歡似乎比員工的能力更重要。如果有人提出質疑,管理者會解釋說:“德行比能力更重要。”一個人的能力強固然好,但品德更重要—很多優秀但與管理者不契合的人才都是被這樣的理由拒絕的。但是,作為管理者,最重要的應該是包容,不管是否與自己相似,隻要對方能力達標,就應該收之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