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到底想做什麽
了解到公司和部門的目標之後,員工需要設定個人年度目標。
如果上司把這個從上至下的量化目標,按員工的人數進行劃分,員工還會自主行動嗎?
他們肯定會有這種感受吧。
“這是公司已經決定好的目標,必須去做。”
“如果連這種最低限度的指標都完不成的話就太糟糕了。”
“一定要順利地完成。”
這樣一來,工作就成了被迫進行的任務,員工也就無法自主行動了。
對上司來說,為員工設定目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完全讓員工自己設定目標,容易出現目標難度低或者目標和公司方針相異的情況,上司還需要進行個別修正。
了解員工的現狀,且了解公司的方針和目標之後再設定員工的個人目標的話,肯定會在公司的方針和目標的框架之內去設定員工的個人目標。
沒有依靠上司的個人魅力,也沒有驅動員工的情感,敷衍地設定了個人目標。
那到底怎麽做才好呢?
讓員工自主行動的關鍵在於,要製訂一個讓員工從心底就想去實現的目標。
因此在第3步,我們要先把公司和上司的需求放在一邊,而去明確員工的個人想法,也就是員工個人“到底想做什麽”。
關鍵在於這個階段沒必要考慮公司目標和員工目標的匹配度。一旦超越公司的框架來思考,就能提升員工的工作熱情。引出“到底想做什麽”的答案,具體的方法就是問員工以下3個問題。
① 你最想挑戰什麽樣的工作?
② 工作之外,你個人的夢想是什麽?
③ 3年後、5年後、10年後,你的工作設想分別是什麽?
這些問題的答案也就回答了第3步(“到底想做什麽”)的問題。
比如,回答裏有這樣的工作設想:“想要成為銷售冠軍”“想要得到公司的獎項”“想要提升專業技能,參與到更大的項目中去”“想作為谘詢顧問,提供解決方案”“想去海外工作,成為當地工作的負責人”“想升職為管理層,組建一個被員工信賴並且能產出成果的團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