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司的指令和命令是絕對的。所有的企業組織構造都是金字塔型,從上到下進行決策。當然,現在組織架構的形態也沒有發生多大的改變,但可以確定的是從下至上進行決策的組織形態正在增加。
正因為這種變化,所謂的“職權”的效果漸漸消失。想要通過“職位”和“地位”命令他人也變得困難。
如果在以前,即使大多數的員工厭煩某些工作,但抱著“因為是工作,因為是上司的指示,因為是命令”的想法還是會遵從指示工作。
那現在是什麽樣的情況呢?
“這個是我的分內工作嗎?”
“為什麽我必須做到這個份兒上?”
“抱歉,我現在很忙,做不到。”
“我不想做。”
在最近的職場上,如上的場麵並不少見:上司發出指令而員工平靜地拒絕。
這種情況的起因不在員工,而在上司。是因為上司想利用“自己的立場”來驅使員工工作。
現在已經不是“職權”時代了,領導不能用這種立場來驅使人工作。現在是“人格魅力”時代,領導要通過影響力(信賴關係或者實力)來讓員工動起來。
我們要明白一件事:對於那些不把員工當作人來尊重,而把員工當作物品來對待的上司,為了自己的晉升而任意驅使員工的上司,幾乎沒有員工會願意遵從他們的工作指示。
那要怎麽做才行呢?
在這樣的環境下,上司想要員工好好工作的話,首先就要在自己和員工之間構建起信賴關係。
如果你信賴你的員工,就沒有必要監督員工工作上的一舉一動。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就算不監督員工,他們也會以公司的方針和你的指示為基礎,進行有效工作。
與此相對的是,如果不信賴員工,上司在工作上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就會大幅增加。因為不確定員工匯報的真實性,上司就必須一件事一件事地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