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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的“得意忘象”

王弼,字輔嗣,三國時代著名經學家,魏晉玄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曾為《道德經》與《易經》撰寫注解。王弼綜合儒、道,借用、吸收了老、莊的思想,建立了體係完備、抽象思辨的玄學哲學。

在美學方麵,王弼提出了“得意忘象”的命題。

早在春秋時代,莊子就提出過“得意忘言”的命題。王弼發展了這一觀點,用在對《周易》中的“意”“象”“言”三個概念關係的論述上。他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說:“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是指卦象的卦辭和爻辭的解釋;“象”是指卦象;“意”是卦象表達的思想,即義理。

王弼的“言”“象”“意”雖然是從《周易》的角度出發來說明的,但也可以引申到其他事物。“言”“象”“意”三者之間是表現與被表現的關係。“言”是為了說明“象”,“象”是為了說明“意”,也就是說,“意”要靠“象”來表現,“象”要靠“言”來表現。

人們對世界的認識是由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都是要通過感受和體會來體悟世界萬物的道理,也就是體會“意”,而“象”和“言”是人們為了達到“意”的手段。因此,王弼的“得意忘象”是指,人們不要過分拘泥於“言”和“象”,而要追求對“意”的理解。對應到藝術作品,“言”和“象”是藝術形式,是外在的;“意”是藝術內容,是內在的。人們隻有體會到了藝術作品所要表達的內容,才能真正感受到美。

當然,藝術內容如果沒有藝術形象作為支撐,是不可能表現出來的,但是,藝術形式如果過分突出,就會影響藝術內容的表達,致使人們過分注意外在的形式,而無法很好地體會作品整體所蘊含的精神。因此,藝術的感性形式要把藝術內容充分而恰當地表現出來,使欣賞者被整個藝術形象的美所吸引,而不再去注意藝術形式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