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字元晦,號晦庵,世稱朱子,南宋著名的理學家、哲學家,是孔子、孟子以來最傑出的弘揚儒學的大師,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
朱熹認為觀念性的“理”是世界的本體,是人們一切行為的標準,即“天理”。氣與理同時存在,但是氣是末節,理是根本。同時,朱熹對“人欲”十分反對,他認為“人欲”是破壞和諧的。因此,朱熹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欲”的主張,這是他思想的核心。
朱熹所指的“人欲”是什麽呢?他說,人餓了要吃飯,渴了要喝水,這是維持生命的正常欲求,不是“人欲”,而人們滿足了維持生命,卻要追求美味,就是“人欲”了。可見,朱熹不反對正常的感性需求。
朱熹的美學思想主要集中在他的“文從道出”觀點和對藝術欣賞與批評方麵的見解。
朱熹對於“道”的理解是等同於“理”的。他認為“道”與“文”是貫通在一起的,“文”從“道”中生出。他以一棵樹為例,說“道”是樹木的根本,“文”是樹木的枝葉。“文”既然是從“道”中生出的,那麽“文”也就是“道”。“道”要借“文”來發揮自己的作用。從這方麵看,“文”的存在,不僅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從朱熹對於詩文的品評中可以看出他的審美理想。
作為一個理學家,朱熹是十分重視文學作品中的義理的。但是朱熹並不隻注重義理,他還十分重視文章中的“真味”,也就是文章應該具有真實的情感。朱熹十分推崇屈原的作品,認為屈原的文章中情感真摯而強烈,具有“真味”。作為一個儒者,他對美的看法,也必然會帶上儒家思想的色彩。他在詩文等作品的境界上特別看重“和氣”與“渾厚”,就像孔子對《詩經》中詩歌評價那樣“樂而不**,哀而不傷”。也就是說,藝術作品的情感表達要有一定的度,要符合社會道德的標準。人們閱讀了這樣的文學作品之後,就會被其中的感情所感動,受到影響和教育。另外,在藝術作品的格調方麵,朱熹主張文學作品應該具有大的“氣象”,表現為令人震撼的場景,等等。他還喜歡雄健有力的格調,但是他也不排斥其他格調的作品。雖然注重格調,但是朱熹反對刻意雕琢,他注重“自然”,喜歡平易的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