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關係中發生衝突和矛盾的過程中,往往不僅僅是一個人內心的痛苦被觸碰到了,而是雙方的。因為隻要兩人中有一方在這個過程中沒有痛苦,一般就不會發生衝突和矛盾。
比如:妻子說丈夫不顧家,對家裏的付出太少。
丈夫如果沒有因為聽到這樣的話而產生痛苦,一般就不會反駁。如果覺得妻子說的是事實,反而還可能會說:
“我的確是對家裏的關心太少了,這個家真的是全靠你了!”
這樣也就引不起衝突和矛盾了。
會引起衝突和矛盾的,一定是丈夫在聽到這樣的話之後內心產生了痛苦,進行了反駁。
比如,丈夫如果覺得自己之所以對家關心少,是因為自己精力都用來忙工作了,而自己的收入是家裏的主要經濟來源。說他對家裏付出少,他覺得否定了他對家裏所做的貢獻,而這喚起了他內心的痛苦與憤怒,他就可能會反駁:
“我掙錢養家難道就不算對家的付出嗎?”
所以,關係的修複一定不能隻關注一方的痛苦,而忽略另一方。
即當你跟對方共情,對方覺得被理解了之後,修複並沒有完成。因為隻是你了解他怎麽了,他感到被理解了,而你怎麽了,對方還可能並不了解。心與心的流動還隻是單向的,還隻是他的感受流到了你心裏,你的感受還沒有流到他心裏。
所以,修複的下一步,是要通過述情告訴對方在之前起衝突和發生矛盾的過程中你怎麽了。這樣才能讓對方了解你,以後也盡量規避開你內心的傷口,不要再次觸碰。
說得更具體些,這時的述情,就是告訴對方,之前你跟對方發生衝突和矛盾的時候,你內心的痛苦是什麽。
比如:如果你們爭吵是因為對方跟異性聊天導致的,表麵上你感受到的可能是憤怒的情緒,但就像前麵說過的,憤怒往往是繼**緒,在憤怒的背後往往還有原**緒,也就是憤怒背後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