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控製自己的一言一行,調控不當情緒是一件很費力氣的事情。他們希望每天想幾點睡就幾點睡,想幾點起床就幾點起床,想說什麽就說,想做什麽就做,不用考慮每天要吃多少分量的食物,該進行多少運動,也不去管要進行哪些社交活動,如何讓自己表現得得體大方,而是將一切都交由他人安排規劃,自己隻管做個甩手掌櫃,也就是說把自我控製的權利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自己,這樣他就能找到幸福感。事實果真如此嗎?答案是否定的。
自我控製意味著克製自己的欲望,抵禦身邊的**,也就是說一個人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地生活,而要在生活當中不斷擺脫各種不合適想法的束縛。這樣做看似很痛苦,但是受社會道德標準以及法律法規等多方麵的約束,人又必須要進行自我控製。
美國現代著名哲學家喬治·桑塔耶納說:“意誌力是幸福的源泉,幸福來源於自我約束。”一個人約束自我的時候,正是磨煉個人自控力的時候。當你向他人作出承諾,為了履行諾言,為了大局,克製自己的不良心理,或是為了他人安危控製自己的言行,這都是在磨煉自我控製的能力。當你能夠自我控製,你就能獲得寧靜,同時也為獲取幸福打下了基礎。
自我控製歸根結底是為了生活得更美好,所以一個人應該對自己的言行和想法負責,進行自我控製,將生活的權利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這樣你才會感到幸福快樂。對於這一點,心理學家們也是這樣認為的,他們為了證明自我控製確實能給人帶來幸福,還做了以下實驗。
1976年,美國耶魯大學的艾倫·蘭格和朱迪·羅丁在康涅狄格州的阿登屋療養院進行了有關自我控製的實驗。實驗人員在療養院的四個樓層中隨機挑選了兩層作為實驗區,這兩層分別是四層和二層。其中四層有47人,二層有44人,兩層老人年齡都在65~90歲之間。被試者們在參與實驗之前都要求先參與問卷測試,主要是測評他們在療養院的快樂、社交、活力等多方麵的水平,以及飲食睡眠等習慣,以便實驗完成後與再次測量的結果進行對比。接下來,實驗人員對四層的老人們進行了“責任感提升”訓練,二層作為對照組接受的是另外一種處理方式。管理人員給兩層被試者分別開會,告知他們療養院的一些新的變化,並向他們表示在這裏會生活得非常舒適愉快,隻是被告知的信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