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愛上一個人不難,難的是如何跟相愛的人相處。愛是一門學問,並非天生就會,而是需要後天學習。
大多數人在原生家庭裏,並沒有學會如何去愛,父母用“自己的方式”愛孩子,孩子長大了用“自己的方式”愛他人。常常導致付出的人真的付出了愛,被愛的人卻感受不到,因為不會愛。
愛是一種能力,想好好地愛一個人需要具備愛的能力。但它不是一種單一的能力,而是多種能力的綜合。包括了五種具體的能力,有了這五種能力,無論跟誰生活,都會容易幸福。
愛的五種能力也是情商的具體體現,一個情商高的人,一定是這五種能力都高的人。或者說具備這五種能力的人,也一定是情商高的人。愛的能力,實際就是情商在婚姻和愛情裏的具體體現。
愛的能力之一:“情緒管理”
每個人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才有能力去愛別人。不能管理好自己情緒的人,常常讓與自己相愛的人痛苦,容易錯失愛的機會,甚至會傷害人。
愛的能力之二:“述情”
是指用不傷害關係的方式表達自己的需求、想法和感受。人們在表達和溝通上常犯的錯誤是要麽有了情緒或需求不說,悶在心裏,隱忍,等到忍不住了就爆發了;要麽常常用指責和抱怨的方式表達和溝通。隱忍傷自己,指責和抱怨傷害對方。而述情是情感關係裏最合適的,不傷害任何人的溝通方式。
愛的能力之三:“共情”
理解並支持對方、善解人意。這幾乎是所有人都希望愛人能具備的能力,可惜很多人都沒有。大家基本都是習慣了講道理、教育對方、給建議,而不知道很多時候對方需要的其實是共情。
愛的能力之四:“允許”
尊重差異、允許成長。愛人之間吵架,發生分歧,很多時候都是因為不允許所導致的,不允許對方跟自己不一樣,不允許對方有些特點,不接納真實的對方,想要控製對方或改變對方。這會讓雙方都痛苦,有了允許的能力,才能給對方做真實自己的機會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