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裏既要愉快又要正確
一個人隻管自己做愉快的事,而不管正確與否,肯定是不可以的。那等於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事,而不管會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這樣的人會成為一個道德缺失的人,甚至會觸犯法律。
隻做正確的事不行,隻做愉快的事也不行,那要怎樣?
答案是既正確又愉快!具體講起來有兩條:
一、在正確的範圍內做愉快的事
在不觸犯法律、不涉及道德的情況下,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少一些正確,多給愛人及家人留些愉快的空間,讓他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想做的事情,舒服放鬆地做自己。
比如家人隻是想要多睡一會兒、想要個自己喜歡的東西、想把今天的碗放到明天再洗等等一些無傷大雅,而又沒有傷害其他人的事,就盡量允許吧,這樣他們會更愉快些。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家就是用來休息放鬆、撒嬌耍賴、滿足欲望的地方。
人們要做正確的事,但正確的範圍不能過於嚴格。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在大的正確的範圍內,盡量允許人們做些愉快的事情。
所以,以後你可以試試:
當你的愛人開車走錯了路!
當你的愛人早上多睡了會兒懶覺!
當你的愛人刷完牙又想吃東西!
當你的愛人偶爾想去奢侈一回!
你是否可以忘掉正確,讓他愉快一下呢?
二、用愉快的方法做正確的事
正如前麵所講,人們也不能光做愉快的事,有時還要做些正確的事,那麽,是否人們在做正確的事情時也可以用愉快的方法來做呢?這樣不就既愉快又正確了嗎?
當然可以,比如:
一個人在做的工作,隻是把物品從一邊拿到另一邊,簡單枯燥,而且會累,不是件愉快的事情,但人需要工作,因此這屬於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