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訴諸行動的一方,還可以學習一種有技巧地將情緒訴諸行動的方法,叫對等反製。
對等反製是一個國際法概念,意思很簡單,就是外國如何製裁我國,我國就用同等程度和同等方式的措施製裁回去。
借用這個概念用於親密關係中的情緒表達,對等反製的意思就是:伴侶讓你產生了什麽情緒,你就想辦法也讓Ta體驗到對等的情緒。
對等反製是我和我老公在長期吵架中一起領悟到的一種較為特殊的吵架方法,所以這次講解就以我們為例。
有一次他說了幾句我不愛聽的話,我當即跟他表示這些話我不愛聽,讓他以後別再說。
其實我這樣做是不尊重他的,因為聽後難受是我自己的事情,他想說什麽則是他自己的事情。我為了讓自己少難受就限製他的言論自由,其實是不對的。但當時我有情緒,也就顧不上這些了。
上麵這些道理,我知道,他也知道,畢竟我們都是谘詢師,會經常跟來訪者講這些維護關係的正確思路,所以他不會拿這些道理來說教我。他一般會采取兩種方式影響我的感受,從而改變我的行為,一是模仿我,二是極端化。
模仿我,就是用我錯誤對待他的方式來對待我,各種挑我話裏的毛病,說我這句話讓他難受了,那個詞也讓他難受了,他甚至還會拿個便簽,專門記下一係列禁句,跟我說以後說話時要注意他介意的那些句子,類似的意思都不能說,但凡我說了他就會裝出一副傷心欲絕或怒不可遏的模樣,讓我直接體驗他不被尊重、被過度幹涉的感受。
極端化,就是因噎廢食,幹脆不說話。家裏其他人跟他說話他都會回應,但隻要我跟他說話,他就隻會閉著嘴裝啞巴,讓我憋得難受。
基本過不了半天,我就會跟他道歉,請他重開尊口。畢竟我的溝通欲望比他強得多,他一天不說話沒感覺,我一天不說話可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