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培養自信自律自主的孩子

第三篇 自主 第七章 把選擇權還給孩子 ——培養孩子的自主決策力 孩子再小,有些事也可以自己決定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四大基本權利。如果孩子從小就被給予參與權,那麽孩子就會養成愛思考的習慣,成為有主見、有鑒別力的孩子。等孩子長大,在需要自己做決定的時候,他們會更加堅定、獨立和自信。

但是,很多父母習慣了替孩子做決定,每天從早上穿什麽衣服,吃什麽早飯,到去哪裏玩耍,做作業的時間,再到上什麽興趣班,選什麽專業等,都給孩子安排得妥妥當當。

其實,孩子在1歲多就開始出現了獨立自主意識的萌芽。孩子有了自主意識,就不再願意什麽事情都聽父母的,有了自己做決定的需求。他們開始對大人的安排說“不”,要求自己拿小勺吃飯,自己洗手,自己穿衣服,甚至還想自己去買東西。

心理健康研究表明,如果孩子的自主需求長期不被滿足,自主意識就會被抑製,孩子做決定的欲望就會被慢慢磨滅。隨著年齡的增長,就會形成習慣。長大成人後,孩子就會缺乏判斷力和選擇的能力,在應該自己做決定的時候,卻茫然失措,沒了主見。比如在婚姻大事上,有的人竟然連自己喜歡什麽樣的人都不能確定,最後還是按照父母的安排結婚了。

有的父母會說,孩子還小,怎麽自己做決定?那麽,讓我們來看看隨著年齡的變化,在和孩子有關的事情上,父母和孩子所持有決定權的變化,以及所承擔責任的變化,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知,父母在孩子的事情上,決定權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減少,相應地,孩子對自己事情的決定權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步增多。直到最後,孩子成年,對自己的事擁有最終決定權。

一個成熟獨立的成年人,不僅要具備選擇人生發展方向的能力,還要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作為父母,要幫助孩子真正地長大成人,那就一定要幫助孩子實現生活和思想上的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