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參與談判的是哪一方,都希望可以快速地達成協議,完成交易。若想快速達成協議,必須掌握以下五個要點:
1.協議應當包含對方的目的,並且被對方接受
想要簽訂協議,就要保證協議內容不但包括己方要達到的目的,而且還要包括對方想要達成的目的。影響協議快速達成的最大的障礙就是將對方想要達到的目的視為“對方的事”,根本不不顧及對方的要求與利益。
想要實現合作共贏,就要將這種單方麵考慮自己利益的狹隘思想拋掉,站在對方的立場設身處地為對方考慮,並且提出讓對方能夠接受的方案,這樣才能促使對方願意簽訂協議。
2.為談判尋找簽訂協議的新理由
盡管高層領導掌握著購銷業務的最高決策權,但是作為談判的代表,直接坐到談判桌邊的卻是經驗豐富的購銷業務主管,而非某個經理或者董事長,以及其他任何一個普通員工。所以,要想達成合作,就要想方設法給談判代表找一個快速簽訂協議的新理由。而且這個理由應該同時具備合理性與吸引力。當談判代表覺得已經有足夠的新理由也能將經理與董事長說服時,就會很容易實現協議的簽訂。這裏說的新理由包含各方麵的信息、新的理論、新的政策法令與規定、新的營業方式、新的管理辦法,等等。
3.從對方熟悉的、有經驗的問題入手
人們往往非常重視自己熟悉的和已有的經驗,並將其作為決定問題的參考標準。在談判過程中,談判者一旦看到自己比較熟悉的條款,就會依據以前的經驗快速地作出決定。所以,在正式開始談判前,應當盡量摸清談判對手的情況,比如談判經曆、興趣愛好、對問題的理解能力以及決定問題的習慣等。從最容易解決的條款開始,這樣既對增加談判的信心有很大的幫助,也能使更為複雜或者更為棘手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