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銷售就是玩轉情商

詆毀對手搞不好會弄巧成拙自討苦吃

銷售人員千萬不要去極力貶低競爭品牌。我們可以強調各自的特點,對競爭品牌要一筆帶過,對自己貨品的優點應詳細說明,並將自己品牌的優點與顧客的個人需求結合起來以激發顧客的購買欲望。

某企業的總經理打算購買一台筆記本電腦送給兒子當作高中畢業禮物。

某廣告曾給他留下印象,於是他到一家專門銷售這種筆記本電腦的商店去看貨。而這裏的銷售人員在整個介紹過程中卻總是在說他的產品如何如何比××品牌強。

作為總經理的他發現,在這位銷售人員的心目中,後一種筆記本電腦是最厲害的競爭對手。盡管總經理沒有用過那種電腦,他還是決定最好先親自看一看再說。

最後,他買了被該銷售人員“詆毀”的××牌電腦。對此結果,那位銷售人員隻有愕然和後悔。

不詆毀競爭對手是銷售人員應遵循的一個原則。上述案例中的銷售人員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的典型。這個例子表明,一個銷售人員也可以為競爭對手賣東西,因為他對別人進行了攻擊,顧客在好奇心的驅使下產生了親自前去考察的念頭,最後造成了令攻擊者大跌眼鏡的結局。

不貶低、誹謗同行業的產品是銷售人員的一條鐵的紀律。請記住,把別人的產品說得一無是處,絕不會給你自己的產品增加一點好處。缺乏職業道德,帶著強烈偏見,攻擊詆毀競爭對手,其實是銷售新手常犯的錯誤,他們低估了顧客的智商和警惕性。這不僅讓顧客對銷售人員的職業操守產生懷疑,而且給顧客提了醒:他一定是發現部分對手非常厲害,覺得難以對付。人們還會推測,他對另一個公司的敵對情緒這麽大,那一定是因為他在該公司吃過大虧。顧客下一個結論就會是,如果這個廠家的生意在部分對手麵前損失慘重,他的競爭對手的貨就屬上乘,應當先去那裏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