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馬結局”是生活中的一種法則,這個說法源於一個現象:非洲草原上有一種常叮在野馬腿上吸血的蝙蝠,野馬會因為被“小家夥”吸血而暴怒、狂奔,不少野馬被活活折磨死。研究發現,蝙蝠吸血量極少,不足以使野馬死去,野馬真正的死因是自己的暴怒。我們也是如此,往往因芝麻小事而大動肝火,用別人的過失來傷害自己。
康德說過:“生氣,是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生活中常常出現“野馬結局”:雨後在路邊散步時,一輛疾馳而過的汽車濺了我們一身泥水,我們會破口大罵;擁擠的公交車上,別人無意踩了我們一腳,即使對方已經道歉了,我們還是不依不饒……
有一位禪師非常喜歡蘭花,愛之如命。因此他在講經之餘,悉心培育了許多名貴的蘭花。有一天禪師外出雲遊,臨走之前,他特意交代弟子們好好照顧蘭花。
可是禪師剛離開沒幾天,一個弟子在給蘭花澆水時,一不小心絆倒了蘭花架,那些名貴花兒全跌在地上,支離破碎。“師父回來看到心愛的蘭花這番景象,肯定會非常生氣……”徒弟不安地想著。
禪師回來後,碰倒蘭花架的徒弟跪在師父麵前請求原諒,可奇怪的是禪師竟然一點兒也不生氣,反而心平氣和地安慰弟子:“我種蘭花是為了美化寺院環境,用香花供佛,用品花芳心,並不是種來生氣的。”
有人曾經說過:“欲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一個人如果過於計較小事就很容易和別人爭吵,同時,做大事必須集中精力才有可能成功,如果你一直糾纏在小事上麵,生活隻會越過越窄。
每天都有不愉快,因此我們需要凡事想開一點兒,不要對別人犯過的錯耿耿於懷,進而懲罰自己。多一分原諒和寬容,這不是放過別人,而是放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