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知的底獨立存在感
1.被知的底存在不是知識所創造的。實在感是對實在而有的感,這實在感也實在。要分析實在感,我們得分析引起這感的實在。實在總是有硬性的。所謂硬性我們前此已經想法子表示,例如“我們拿它沒有法辦‘或’我們對它無可奈何”。這類的話相當的能夠達意,但是因為我們所需要的是詳細一點的分析,我們不能在這類的話上打住。所謂我們拿它沒有辦法就是憑我們底心思意誌我們不能改變它。我們當然可以隨我們底心思意誌創造許多東西或者許多事體,但是這不是從知識著想。從知識著想,我們不能隨我們底意誌心思去創造被知的。不牽扯到原料的創造我們不必提到,普通的創造總牽扯到原料,可是它雖然牽扯到原料,然而它不創造原料,無論知識有沒有創造成分在內,被知的總是原料,總不是知識所創造的。如果知識可以創造被知的,則被知的底實在感就取消了。被知的果然可以為知識所創造,我們可以認“情感”為事實,認“理想”為實在,而知識底實在感也就取消了。被知的底實在感或硬性底主要點就是它不是憑我們底心思意誌所創造的。
2.被知的不隨知識底存在而存在。知識不創造被知的。但是被知的是多方麵的。就那一方麵說,被知的不是我們所創造的呢?頭一點就是被知底存在。普通所謂存在是占特殊時間和特殊空間。存在的東西或事體總是在某時某地的。存在底實在感差不多至高無上,因為我們拿它完全沒有辦法。我們可以打破一存在的東西,可是它在某時某地底存在我們沒有法子取消或毀滅。說被知的底存在不是知識所創造的就是說被知的底在某時某地不是憑知識者底心思意誌所能左右,改變……等等,所以不是知識所創造的。我們在這裏不談被知的給知識者的影響,我們也不談被知的如何左右知識,更不提到被知的和知識者在別的方麵有何關係,例如知識者A可以吃被知的X或愛被知的Y,或崇拜被知的Z,……。我們隻從知識關係著想,而從這一關係著想,被知的底存在是獨立的。所謂獨立我們也不必詳細討論,在這裏我們隻利用它來表示被知的不因知識底存在而存在,這也就是說,被知的不因它被知而存在。存在和知道存在是兩件事。即令我們不知道X存在的時候,我們不能說X存在,然而X底存在既不靠我們知道也不靠我們說。同時說我們不知道X存在就不能說X存在隻是就某X或某Y說而已,這理論根本不能普遍地引用到被知的底獨立存在上去。就特殊的說,如果我們不知某房間有某一桌子,我們的確不能說該房間裏有該桌子存在,但是普遍地說,我們根本沒有同樣的問題,我們知道有被知的,或知道被知的底獨立存在,因為不然的話我們根本無所謂“知道”。這就是說我們決不能空空地知道而又不知道有獨立存在的被知的。這二者底分別我們可以用另外一方式表示:就特殊的說,如果我們不知道某X存在,我們隻是不知道某X存在而已,這並不表示我們根本沒有知識;就普遍的說,如果我們不知道有獨立存在的被知的,則我們根本沒有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