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三、本書所要陳述的知識論

A.態度上的種種

1.哲學類中的學問。我們現在把這導言總結一下。本書所要陳述的知識論是以知識底理為對象的學問。它底對象是普遍的,所以它不是記載學,雖有人把它看成人類知識史,而根本不是知識史。它底目標是通,不是真,所以它底對象雖是普遍的理,而它仍不是科學。它是哲學類中的學問。視為以上的總結,我們說到此處已經夠了。但是,除此之外,尚有幾點我們得說說。

2.知識論和邏輯學底分別。在哲學範圍之內,有美學,有倫理學,有形而上學,或玄學或元學,也有邏輯學。知識論與前三者都不至於相混,可是,與邏輯學有相混底可能。我們對於邏輯的觀念到現在才比較地弄清楚了一點。大致說來,現在的邏輯學沒有從前那樣含糊。在從前知識論與邏輯學比較地容易相混,可是,在現在似乎不應相混起來。邏輯學是純形式的學問(也許純算學亦在哲學範圍之內或邏輯學範圍之內,是否如此,我們不必討論)。從別的學問之有某種內容說,邏輯學可以說是沒有內容的。從別的學問之有某種內容說,知識論是有內容的。這說法也許不清楚。我們可以假設以下情形表示:如果一個人關上門窗不見客,不看別的書,埋頭於邏輯學,他可以把邏輯學研究得很好,而對於世界上任何方麵的事實底知識毫無所得。即此一點已經可以表示知識論與邏輯學完全是兩門學問。

3.反麵的表示。本書所要陳述的知識論是非常之平凡的知識論,它沒有新奇的思想或高深的理論。習於哲學的人也許盼望作者表示哲學上的態度。這在我是一件很難的事。從反麵說,本知識論既不是唯心,也不是唯物的知識論。作者向來不讚成這種名詞,十多年前曾發表了一篇文章表示心物之爭底情感成分多而理智成分少。引用到整個的哲學上去沒有意義;引用到知識論去確有意義。但這種名詞流行太甚,意義太泛,最好不用它們。無論如何,本知識論既不唯心,也不唯物;不僅如此,本書沒有一章討論心物的,心物兩字也不常見。本書不是取巧故意要逃避心物底問題,我們也可以說它底內容中有心有物。所謂呈現,所與,東西事體都是“物”方麵的,所謂想像、思議、意念概念都是“心”方麵的,本書認為把這些分別地討論反不至於發生誤會,而分別地討論之後,這些東西彼此底不同點不至於為籠統的心物觀念所抹殺。這是從心與物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