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歸納原則底解釋
1.以上說法底解釋弁言。羅素所說的歸納原則底說法不必是好的表示。所謂好與不好都是針對於歸納方法而說的,也許針對於歸納方法,這表示有不足的地方。果然如此,我們也不必計較。我們沒有更好的表示方法。我們底興趣不在歸納方法,而在由例證到結論底過程。從這一方麵說,羅素底說法可以作為我們底討論底根據。Instances指特殊的例證,次數指例證發生底次數,a thing指例證中的特殊的事體或東西,kind指類。這原則說兩(或多數)類不同的東西或事體,如果在多數例證中有某關聯,或情形,則大概它們“老有”“那樣”的關聯或情形。說“老有”就表示此關聯或情形不限製到這些次數或這些已經經驗的次數,說“那樣”就是表示此關聯或情形不是例證中的特殊的關係或情形。這說法底後一部分說,例證底次數增加或無限量地增加,則“大概”底程度可以接近“一定”。在本章我們對於後一部分毫無興趣。我們前此已經說過我們對“大概”這一概念根本用不著討論。不必討論“大概”這一概念底理由,也就是我們對此說法底後一部分毫無興趣底理由。
2.另一方式表示此說法。我們可以用albl,a2b2,a3b3,……anbn。表示特殊的東西或事體,用 al—b1,a2—b2,a3—b3,……an—bn表示例證,用 A,B 表示類,用“—”表示關聯或情形。以上的說法可以如下表示:
如果
al—bl
a2—b2
a3—b3
… …
an—bn
則(大概) A—B
以上當然隻表示前一部分的原則。特殊事體或東西底時間地點,我們都沒有表示。地點我們以後根本不談。時間是主要問題之一,我們以後會有表示。整個原則以“如果—則”底方式表示,“如果—則”底問題以後會談,現在亦不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