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接受方式與歸納原則
1.以意念去等候所與。照前幾章的說法,每一官覺類有相當於該官覺類的所與,對於所與,官覺者有收容底工具,有應付底工具,有抽象能力。官覺者可以從所與之所呈現,得到他們底所得抽象地摹狀所與。此抽象地摹狀就是意念,每一意念同時是一接受方式,每一意念都是一結構,都在一結構之中,而每一結構都是一意念網子。有不同的意念,也有不同的意念網子。我們以A,B,C,……等等代表意念與意念網子。照我們底說法,我們在官覺上是以這樣的網子去等候所與。所謂官覺,就是官能所傳達的所與或呈現,被這個網子中的意念所接受。所謂看見一張桌子,就是由看而傳達的所與或呈現,我們見其為桌子,或由看而傳達的所與或呈現是我們以“桌子”方式去接受的所與或呈現。我們在官覺上緊張,就是我們在思想上有許多的意念等候所與,預備接受。
2.官能區。從官能方麵說,我們有官能區。官能不同,官能區也因此不同,視官底官能區比聽官底官能區來得大,而聽官底官能區比嗅官底官能區來得大……區域底大小當然受官能底敏銳與否底影響。這是一方麵的情形,我們一想就會想到官覺者底動作影響到官能區,例如官覺者由左轉右,或由上轉下都同時改變他底官能區。官能不同,官能底所與或呈現也不同。我現在麵牆而坐,我底官能區就隻是這房間底一個角;可是,如果我轉過來望窗子坐,我底官能區改了。官能區中有所與或呈現;就是官覺者毫無動作,在時間川流中,官能區中的所與或呈現也改變,例如前一分鍾官能區中沒有飛的東西,而這一分鍾有飛的東西。官能區與官能區中的所與無時不在變更中,這種變化萬千的情形我們不必形容,也不必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