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休謨問題中的秩序
1.重提秩序問題。我們現在又要回到休謨底問題。我們已經表示過休謨底問題和歸納原則底問題同樣。歸納原則底討論已經完畢,我們應當回到休謨底問題。我們已經充分地表示歸納原則不會為將來所推翻,根據同樣的理由,我們也可以說已往不會為將來所推翻,我們有把握擔保將來不會推翻已往。可是,所謂已往是甚麽呢?在本章底第一節我們已經表示,所謂已往是一種牽扯到秩序的已往,嚴格地說,問題就是秩序底問題。可是,我們已經表示所談的秩序不是曆史,不是特殊的事體,因為這都不至於重複,也不能推翻。所談的秩序也不是自然律底秩序,因為自然律的秩序根本就是無法推翻的,休謨對於自然律沒有我們這樣的看法,他底問題決不是我們這裏所謂自然律底問題。也許比較最近的還是以上我們所提出的A—B,C—D,E—F,G—H……等等底秩序。這樣的秩序推翻隻表示我們弄錯了而已,並不是推翻固有的或本來的秩序。從這一點著想,休謨問題中的秩序也不是這樣的秩序。
2.化所與為事實這一可能底最低限度底秩序。休謨底問題中的秩序似乎是化所與為事實這一可能底最低限度底秩序。他雖然不如此說,而我們可以作如此解。這秩序我們沒有很好的名詞去表示它。也許我們可以叫它為能覺底秩序,或事實底秩序。問題是將來會不會推翻已往世界所有的能覺性。假如能夠推翻,事情當然很糟,假如我們沒有理由擔保將來不會推翻這秩序,我們在理論上也會感覺到立足不穩。可是能覺底秩序就是所與順著時間載在空間而來,有關係,有性質……等等。這實在就是說歸納原則總可以引用,而無論所與如何逆來,我們總有接受方式去順受。這也就是說,無論所與如何逆來,這種能覺底秩序絕不至於推翻。隻有一情形可以推翻這秩序,那就是時間打住。時間打住這一假設我們不再討論。我們已經表示時間決不會打住,而我們絕對不能經驗時間底打住。時間既不會打住,能覺底秩序決不至於推翻。休謨底問題在他自己也許是不能得到答案的,可是,在我們是可以得到答案的。我們底答案是我們可以擔保將來不會推翻已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