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二、事實與東西和事體

A.事實與東西

1.事實和東西在表示上的分別。肯定事實的是命題,而表示命題的是陳述句子;在語言上我們要表示事實,我們得用陳述句子。在語言上表示東西的是名詞或名字。事實和東西都不必有語言上的表示,就東西說,顯而易見,我們可以用手指出東西。可是如果我們要表示事實和東西,對於前者我們得用陳述句子,對於後者我們可以隻用名詞或名字。這分別的確是有的而同時也是相當基本的。下段我們要論事實與事體底分別。這分別我們現在不談,但是我們可以說,在這一點上,事實與事體一致或相像,與東西不相像。單就這一點說,東西與事體底分別也就是東西與事實底分別。當然我們有這樣的話“第一次歐戰是事實”。這實是簡單的話,是事實的歐戰仍不是東西,雖然我們用名字表示(或名詞)。

2.東西底主要成分是空間上的居據。一件東西不就是一件事實。這句話底意思是說,如果我們不分析一件東西所包含的成分,不管它和別的東西底關係,一件東西隻是一件東西而已。東西兩字似乎與春秋兩字相同。四時中取第一第三兩字表示時間上的綿延,四方向中取第一第三兩字表示空間上的居據。照此說法,對於東西,我們所特別注重的是空間上的居據。就東西之為東西說,情形似乎是如此。談到東西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忽略它在時間上的位置。單說一件東西是東西,不是一“十分具體”的說法,因為這也許隻就其有空間居據而已,而事實不隻有空間居據的。比較具體的說法是把時空上的位置都表示出來。

3.一件東西是一大堆的事實。假如解析兩字可以引用到東西上去,我們可以把一件東西解析一下。我們也許會發現許許多多的事實,我們也許要說,一件東西是一大堆的事實底簡單的所在底樞紐。即以我這張書桌子而論,我們可以說,這塊平麵板在四個洋油箱上,桌腳就是四個洋油箱子,桌麵沒有漆,桌子沒有抽屜,……等等。這些命題都表示事實。所有的東西都可以如此形容。可見這張桌子是一大堆的事實底簡單所在地底樞紐。可是雖然如此,是東西的桌子,可以用手指的書桌子本身不是一件事實。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會指出一書桌子而說“這件事實”。一件事實也可以解析成一大堆的事實,就這一點說,東西與事實有相同點。可是,反過來,一大堆的事實不一定可以凝固成為東西。東西有一種特別的完整性,而這種完整性是事實所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