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問題之所以發生
1.某種倒過來的說法。大多數的人都有事實感,有事實感的人也許不能說出事實究竟是怎樣一回事。事實感很容易得到,說明事實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不容易說的東西,有一種很流行的辦法,例如對於物理,我們不容易說它是怎樣一回事,我們用一簡單的方法,說它是物理學所研究的對象,或對於心理,我們感覺到我們不容易說它是怎麽樣的東西,我們簡單地說,它是心理學所研究的對象。這是一種倒過來的說法。原先物理學是研究物底理底學問,心理學是研究心底理底學問。而這種倒過來的說法利用物理學去表示物理,利用心理學去說明心理。原先的物理學底對象底根據是物理感,心理學底對象底根據是心理感。這種倒過來的說法,使關於物理學底解釋和物理感分家,關於心理學底說明和心理感脫節。
2.這種說法底好處。這辦法當然有它底好處。我們雖然有物感或物理感,然而我們底感隻是感而已矣。“感”也有許多感覺方麵的活潑靈敏,分別……等等,然而在知識底立場上,它也許是混沌的。顯而易見,我們有活潑靈敏的感覺的時候,不必就是我們有清楚明白的思想的時候。我們也許有很活潑的物理感然而我們仍不知道物理如何如何。要知道物理如何如何我們得研究物理。要研究物理,我們才能慢慢地有物理學,要有相當靠得住的物理學,我們才相當地知道物理。要我們相當地知道物理,我們才能說物理是怎樣一回事。別的學問也有同樣的情形。這種倒過來的說法有它底好處,它使我們對於某某對象的說法底根據,由“感”轉移到“知”。我們在經驗中有所得時,此所得雖然是由感而得,然而的確是由研究而明。
3.引用此辦法於事實。關於事實,我們有時引用同樣辦法。大多數的人都有事實感,可是我們不大容易說事實是甚麽。這種倒過來的辦法也可以引用到事實上去。根據我們底事實感,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大都會說真命題是表示事實的。可是如果我們對於事實感覺到不容易說,我們會倒過來說,事實是真命題之所肯定或表示的。有時我們的確感到命題容易說事實難說,與其由事實說到命題,不如由命題說到事實。其實命題也是不容易說的,我們現在不討論命題,以後專章討論。我們現在承認我們有時的確感覺到由命題說到事實,比由事實說到命題,容易一點。問題是引用這方法之後,另外有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