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四、命題底證實

A.判斷底對象

1.判斷底對象和實際上的有無。證實是承認某某命題為真底理由之一。所謂證實就是看實際上有沒有判斷底對象。假如實際上有某一判斷底對象,普通我們說該判斷證實。我們不分別判斷底對象和實際上底有無。判斷總是有對象的,問題不在判斷有無對象,而在實際上有沒有判斷所有的對象。判斷中所斷定的命題,我們既把它們分為三種:(一)特殊的命題,(二)普及於一時一地的命題,(三)普遍命題,所謂實際上的有無對象,就是該對象是否是(一)特殊的事實,(二)限於時地的普通情形,(三)固然的理。如果該對象是以上三者之一,則實際上有該對象,如果它不是以上三者之一,則實際上沒有該對象。如果我們認為實際上有某一判斷底對象,我們說該判斷證實,如果我們認為實際上沒有該判斷底對象,我們說該判斷為事實所否認。說證實底工具或方式有曆史,也就是說這“認為”是限於時地的。可是,這一點本段不談。本段先論判斷底對象。

2.材料與論旨。判斷底對象可以是邏輯方麵的,也可以是本然的實在方麵的,但是這樣的對象我們在這裏不討論,我們底興趣完全在上條所說的三種。以下的立論也就以這三種為限。無論對象是特殊的,或限於一時代一區域的普通的,或普遍的,它似乎都有材料與論旨的分別。有的時候,也許大多數的時候,材料和論旨在事實上合一,可是,這二者在抽象上的分別依然不能抹殺。有一瑞士的教育家去見拿破侖,別人問他看見拿破侖沒有。事實上他沒有見著。他可以回答說他沒有看見拿破侖,也可以回答說拿破侖沒有看見他;當別人問時,他底答語是後者,而不是前者。這兩答語,就材料說,是一件事體,他和拿破侖沒有碰著;可是,就論旨說,這兩答語不同。在前一答語中,他也許會使他底朋友為他惜,而在後一答語中,他授意給他底朋友為拿破侖惜。笑話中的“樹在廟前”和“廟在樹後”底分別也許不重要,但不是沒有分別。顯而易見,“這張桌子這樣高是三尺高”和“三尺高是這張桌子這樣高”底論旨不同,雖然材料一樣。前者底論旨是那張桌子底高度,而後者底論旨是三尺高底高度。判斷的對象有材料與論旨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