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知識論(套裝全2冊)

第十七章 真假 一、不同的真假說

A.融洽說

1.不同的說法。上章論命題,最後談到命題的證實或證明。證實或證明一命題就是要表示該命題是真的,可是在上章我們沒有談到真假。本書提到真假的地方當然非常之多,但是一直到現在我們沒有提出一真假論。本書所要求於“真”的,前此已經說過,例如真是獨立的,真隻能發現,不能創作,真不能隨事物底變而變。要求這些條件底滿足,已經表示本書底真假說是屬於某一種的。但是究竟如何說法,我們總得要提出討論。同時照本書底看法,論知識就是論真,本章底討論也是本書底結束。真假底說法非常之多,有好些我們根本不提出。我們所要提出的隻有以下四種:(一)融洽說,(二)有效說,(三)一致說,(四)符合說。可是有兩點我們得聲明。頭一點,本書底討論不是考證式的討論;究竟有沒有人主張以下說法的融洽說或有效說或一致說,我們並不追究;也許主張融洽說的人底所謂融洽根本就不是以下所提出的,也許根本就沒有主張以下所提出的說法的人。第二點,我們所以提出以下的說法,因為我們要容納它們底一部分的意見。至於如何容納法,以後會有比較詳細的討論。

2.融洽說。此說以真為綜合的或經驗上的融洽。所謂融洽頗不易說,我們也許可以用調和兩字來代替融洽,但是這不見得有多大的益處。無論融洽或調和,總牽扯到不同的成分,並且這成分底數目不止是一命題一事實而已。所要求的調和或融洽是綜合的調和或融洽,因為它是多數不同的成分底融洽。所謂融洽不但是牽扯到多數不同的成分,而且牽扯到成分底結構,使某X成分或者為其它的成分容納進去或者為它拒絕出來。經驗兩字非常之麻煩,前此已經提到過好幾次。在這裏,我們利用經驗兩字來表示感覺者在他感覺中的綜合。融洽總是經驗上的融洽。經驗可以簡單,也可以很複雜,可以範圍大,也可以範圍小,在複雜而又範圍大的經驗中的融洽是一件事,在簡單而範圍又小的經驗中的融洽又是一件事。以一時候所感覺到的融洽為標準是一件事,以另一時候所感覺到的融洽為標準又是一件事,這類的問題我們都不提到。現在隻注意一點,我們的確有經驗上融洽與否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