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形上與形下底分別
1.形上形下所注重的點不同。以上已經表示融洽說和一致說不一樣,融洽說兼是形上的說法,一致說雖可以是形上的,然而大都不是形上的。形上與形下底分別非常之大,在某些方麵我們也許不能不特別地注重形上,但是我們現在不從這些方麵著想。我們所要提出的是形上重合,形下重分,對於分所能說的話,對於合也許不能說,對於合所能說的話,對於分也許不能說,傳統邏輯學裏有這一例“三角形之角等於兩直角”。這裏所謂角如果是聯合起來的總和,這句話行;如果是分開來各別的角,這句話不行。例子當然不好,不過我們可以利用它以表示分合底分別。注重形上的說法就特別地注重合,注重形下的說法就特別地注重分,就真假說,前者是注重合的真,後者是注重分的真。
2.引用於大全的分合。普通所謂形上學,大致說來,總是對於本體有所陳述的。對於本體是否能有陳述,的確是一非常之重要的問題,但是在這裏我們根本不討論這一問題。也許我們認為本體是說不得的,因此就不說了;也許我們認為它雖說不得,然而我們仍可以就其說不得而說之。我們所注意的是對於大全的分合。大全唯一,決不能有彼此。即令從不同方麵看來它有不同的所謂,這些不同的所謂在外延上都是一樣的。即令引用到大全上去的φ,ψ,θ……底所謂不一樣,引用上去之後的φ,ψ,θ……東西都是一樣,因為它們都是大全。假如有人認為價與值是一樣的,而它所說的不是這件東西底價或值或那件東西底價或值,而是所有的貨幣(錢也在內)集在一起的集團底價或值,他毫無錯誤,因為該集團底價是該集團本身,該集團底值也是該集團本身,該集團本身既同一,價與值當然是一樣的。可是,分開來說,可不行了。顯而易見,一件東西底價不必就是該件東西底值。至於對於該貨幣集團,說它有價有值是否有意義,那是另一命題,對於該問題,前此已經說過,我們現在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