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已經提過,為了不失去信任的基礎,我所施行的四種危機管理分別是“善盡職責”“團隊合作”“坦率、誠實、公平”和“行動力、執行力”。另一方麵,當我站在監督部下的立場上時,同樣是從這四種角度去給予評價。
在這四項中,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善盡職責。
在交代工作時,明確地向部下說明工作的目的,並告訴對方必須在何時之前達成目的到何種程度。如果能在期限前把那項工作完成到主管交代的程度,這種部下就是優秀的部下。
反過來說,對交代給自己的工作一直拖延、遲遲不肯行動、不去主動執行,這樣的部下就是最令人頭痛的類型。因為事實上,商務人士的執行力遠比能力重要許多。
如果沒有行動力或執行力,絕對不可能完成工作。不過,假如有行動力或執行力的話,即使做法有一點錯誤或繞了遠路,稍加指正還是可以修改過來,或是可以在旁守候,讓部下自己發現錯誤。將想法付諸實行的部下,即使經曆過多次失敗,還是可以通過經驗的累積逐漸成長為優秀的員工,因此不需要太過擔心。
比起老是失敗的部下,那些因為害怕失敗而不行動的部下才是真正需要擔心的對象。
凡是重要的工作,我一律指派給兼具這四種能力的部下。一個人能否成為統領團隊的領導者,基本上隻要從這四種角度來看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