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中,人們通常不會有意識地考慮運用哪一種策略來改善彼此間的關係。多數時候,人們所謂的社交行動和原則都隻是一種對他人行為自然而然的反應。理智和情感往往會相互爭奪主導權,有時候理智占了上風,有時候情感會壓製理智。盡管人們經常會覺得自己的策略經過了深思熟慮,但結果往往會失效。因為人們常常會忽略一點,那就是人與人之間本身就不同,無論是想法和立場都會出現差別,這些差別就是矛盾產生的原因。
由於差別的存在,人們會不自覺地將自己的利益誇大,將自己的觀點進行誇張處理,為的就是說服對方。而一旦參與溝通的雙方都抱有這種想法,恐怕就沒有人能夠在溝通中形成真正統一的觀點了。
詹姆士·哈維·羅賓森教授曾經在《下定決心的過程》一書中,重點談到了人與人之間出現不同觀點的問題:“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被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說我們錯了,反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固執己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如果有人不同意我們的想法時,反而會全心全意維護我們的想法。顯然不是那些想法對我們有多珍貴,而是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做人處事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兩個字才是智慧之源。不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舊,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水楊素的藥效或亞述王沙岡一世生卒年月的錯誤……我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相信的事。而如果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盡借口為自己的信念辯護。結果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借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