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效能團隊設計

進行民主決議,做出交叉決策

任何一個團隊都需要製定各種各樣的決策,有的團隊看重管理者的個人能力和個人魅力,凡事一個人拿定主意即可,管理者在整個團隊內擁有絕對的權威和權力,擁有絕對的決策權,他完全可以一個人就決定要做什麽,應該怎麽做。這種團隊往往存在一個弊端,那就是如果管理者出現了誤判,或者管理者的決策分析能力有限,整個團隊很可能會陷入困境。而有的團隊希望讓更多的人參與到決策工作當中來,因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有不同的知識點和優勢,而且人數多的話,思考的麵也很廣,可以為決策提供更多有價值的建議,一方麵用於降低風險,一方麵用於提升決策的價值。

相比較而言,決策者的人數適當增加能夠有效提升內部的信息交流,能夠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執行的效能,尤其當團隊內部推行民主決議的溝通方式時,效果更為顯著。在那些優秀的公司中,民主決議成了內部溝通最重要的一種方式,公司內的各個團隊都會將民主決議作為交流的一種基本形態。比如有些公司會明確做出規定,要求每一個參與決策的人到場,一個七人會議中如果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沒有到場,那麽整個會議的決議過程就無法進行,團隊需要在下一次重新進行商議;如果團隊中有一個人沒能到場,那麽這個人必須通過其他方式表態,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支持、反對或者棄權)。有的團隊會規定每個部門安排一個員工代表參與高層會議,如果是部門內部的會議,可以安排其他部門的員工代表旁聽,而其他部門的員工同樣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議。這些規定無疑為內部的民主決議提供了形式上的保障,可以為決策的合理性、完善性提供幫助。

有的企業和團隊未必會要求員工直接參與決策會議,畢竟任何一個會議都需要對相關人數進行限製,尤其是團隊會議,一般人數不超過十個。這種情況下,團隊可能會采取一些開放式的決議形式,讓更多的人以場外參與的形式加入決議和商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