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認為,在做事之前,人們往往受到兩種力量的影響,第一種是內驅力,即人們依靠什麽來驅動自己去做這件事。這種內驅力可以是物質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比如有的銷售員會認為自己在崗位上一直堅持下去是為了掙到更多的錢,拿到更多的提成和獎金,從而維持一家老小的生活開支。有的銷售員之所以堅持要把工作任務完成,是出於對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忠誠度,是出於對工作的責任感。還有一些銷售員是因為希望能證明自己的價值才選擇堅守崗位的。內驅力的類型多種多樣,而它們存在的目的都是一樣的。
除了內驅力之外,第二種力量就是習慣。習慣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最常見的一個詞,幾乎每一個行為,每一個想法都和習慣有關。通常情況下依靠內驅力需要消耗更大的能量和意誌力,而當內驅力成長為一種能夠應對相關挫折和困難的力量時,它就容易轉化成為一種習慣,人們不再需要想著“我要怎麽樣”“我有責任怎麽樣”,他們會自動做出最合理的行為。
傑克·霍吉在《習慣的力量》一書中這樣說道:“我們每天做出的大部分選擇似乎都是精心考慮的決策結果,其實不然。這些選擇都是習慣的結果。雖然每種習慣的影響相對有限,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吃飯時點的菜,每天晚上對孩子們說的話,你是儲蓄還是消費,鍛煉的頻率,以及你的思維組織與日常工作安排,對你的健康、工作效率、經濟保障以及幸福都會有巨大的影響。杜克大學2006年發布的研究報告表明,人每天有40%的行為並不是真正由決定促成的,而是出於習慣。”
習慣往往需要時間的沉澱,它是一種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以及處世態度,具有重複性和慣性。習慣本身是中性的,無所謂好壞,它的作用在於像車輪一樣在無形中拉著人們前進,無論這種前進方式是好是壞,無論這種前進方式是否合理,它都會影響人們的一舉一動。而好習慣往往具有正麵的、積極的引導作用,壞習慣具有負麵的、消極的作用,最終都會導致人們按照某種既定的模式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