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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你的”—以“聽從”抬高別人,喪失生命主權 01

斯特恩說:一盎司自己的智慧抵得上一噸別人的智慧。

然而,在生活中,有些人卻習慣了主動放棄自己寶貴的智慧,拱手讓出自己的生命主權,以“聽從”的方式去抬高別人,以求獲得別人的好感和支持。但事實上,在這個世界上,又有哪個別人能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內心的渴望呢?當你不能跟著自己的心走,為了討好別人而選擇自己並不喜歡的事物或人時,後悔自然也便成了家常便飯。

一位女性朋友最近離婚了,對於這場維持僅僅一年多的婚姻,這位女性朋友是這樣評價的—令人窒息。

這位女性朋友是個性格跳脫的人,而她的前夫則是個一板一眼的“老古董”,兩人是通過家裏親戚介紹認識的。從一開始,朋友對她這位前夫就沒有多少好感,畢竟兩個人個性實在相差太大,但父母親戚卻都覺得非常滿意,而且不斷地勸說她和這位先生“試一試”。滿意的理由非常多,比如對方工作穩定,福利待遇好,性格忠厚老實,有車有房等等。甚至就連她的父母都勸說她:“你年紀也不小了,再這麽耗下去,哪還能找到條件更好的。”

最後,因為種種緣故,這位朋友屈服在了“多數人”的意見下,決定去“試一試”,接著便糊裏糊塗地結婚了。然後,在過了一年多“令人窒息”的婚姻生活之後,又離婚了。

我曾問過這位女性朋友,既然從來都不喜歡那個人,當初為什麽會和對方走進婚姻殿堂。她是這麽回答我的:“家裏人都希望我和他結婚,尤其我的父母,都特別滿意他。那時候覺得,不想再讓父母操心了,不如就順了他們的意吧。”

結果,離婚之後,依舊還是免不了讓父母操心一場。

02

生活中,好為人師的人不在少數,他們總喜歡用自己的“智慧”以及“經驗”去教導別人,試圖影響別人的人生,打的還是“為你好”的旗號。於是,相應地,一批為了討好他人而甘願“聽從”別人“指示”來下決定的人也就此誕生了。可笑的是,發出“指示”的人未必真的有多在乎付諸行動的人最終能夠取得怎樣的結果,而付諸行動的人也未必就能因為“聽話”而成功討好對方,甚至可能弄巧成拙,給別人留下一個“缺乏主見”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