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色》篇的位置暗含社會與自然並列的思想
劉勰《文心雕龍·物色》篇,按照各種版本,都放在《時序》篇後、《才略》篇前。但長期以來,不少學者對此有懷疑,認為《物色》篇的位置放錯了。如範文瀾的《文心雕龍注》在《物色》篇的第一條注曰:“《文選》賦有物色類。李善注曰:‘四時所觀之物色而為之賦。’又雲:‘有物有文曰色,風雖無正色,然亦有聲。’本篇當移在《附會篇》之下,《總術篇》之上。蓋物色猶言聲色,即《聲律篇》以下諸篇之總名,與《附會篇》相對而統於《總術篇》,今在卷十之首,疑有誤也。”[1]對範文瀾先生的意見,很難苟同。他的意思是《物色篇》所論與《附會篇》所論“相對”或“相當”。《附會篇》所論的是“謀篇布局”之道,而《物色》則“猶言聲色”,即論聲律一類的技巧。這肯定是不對的。誠然,《物色》篇談到了描寫山水等自然風物的技巧,但其主旨不在這裏,當然不應該與《附會篇》並列,更不會作為《聲律篇》下麵的各類技巧運用的總結而在論掌握文術的必要性與重要性的《總術篇》之上。
劉永濟《文心雕龍校釋》也認為:“按此篇宜在《練字》篇後,皆論修辭之事也。今本乃淺人改編,蓋誤認《時序》為時令,故以《物色》次之。”[2]是的,《物色》篇的確借論《詩經》似乎描寫自然景物的技巧問題,但決不是單純的、一般的修辭技巧問題。
又王利器《文心雕龍校證》也認為《物色》篇在《時序》篇後有問題,他說:“《序誌》篇雲:‘崇替於《時序》,褒貶於《才略》,怊悵於《知音》,耿介於《程器》,長懷《序誌》,以馭群篇。’”彥和自道其篇次如此;《物色》正不在《時序》《才略》間。惟此篇由何處錯入,則不敢決言之耳。”[3]這個論點看似從劉勰自身的說法出發,可能給人以合理的印象。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劉勰的《文心雕龍》是用四六句寫的,字句有一定的限製,不可能麵麵俱到。《序誌》篇講到“剖文析采”,也隻舉了《神思》等篇,並沒有篇篇加以羅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