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對於詩的理解,與西方有很大不同。西方的古希臘時期,所謂“詩”是指“史詩”和悲劇、喜劇等戲劇而言的,我們隻要翻開亞裏士多德的《詩學》,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他所講的“詩”的藝術,就是要“摹仿”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要摹仿故事,就要講究摹仿什麽和怎樣摹仿,亞裏士多德以悲劇為例證,說明了摹仿包含了六種成分,即情節、性格、言詞、思想、形象與歌曲。這六種成分中又以情節為中心。[1]情節一般是敘述的對象。這說明西方文學總體而言是以敘事為本的。中華古代對詩的理解,是“詩言誌,歌永言”。這個“誌”,是人的主體內心的誌意和感情。因為中國古代所講“詩”是抒情言誌的詩歌,其典範作品就是《詩經》,《詩經》按其本來麵貌說,完全是抒情言誌的,漢代時把“詩”定位為經典,即《詩經》,這才與道德教訓關聯在一起,所謂“發乎情,止乎禮義”這是一個意識形態化的過程。我們對中西詩的源頭作這種區別,意在說明西方古代的詩沒有直接與“情”相聯係,而中國古代的詩歌則一開始就與“情”的抒發密切地聯係在一起。追尋這種區別的意義,在於說明作為中國古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文學及其觀念,最初是以情誌為本的,與西方的以事件為本是大異其趣的。
本文討論的是劉勰《文心雕龍》關於文學中“情”的種種論述,對他提出的“情以物興”和“物以情觀”的新論點予以特別的關注。“情”在《文心雕龍》裏麵出現了100多次,是出現得最多的詞語之一。劉勰討論“情”的問題散見於《文心雕龍》各篇,但由於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我想把各篇中關於情的論述聯係起來研究,前輩和同行對劉勰“情”的研究成果,則不集中起來梳理論析,我在下文討論劉勰關於“情”的三個問題中,將會加以涉及、引證和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