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心雕龍三十說

一、“體”的意義

《文心雕龍》一書中“體”字大概出現了八十餘次。在不同的語境中其意義是不同的。這裏考察的是“體性”之“體”及其相關的意義。

在《文心雕龍》的研究中,一般把“體”理解為“體裁”和“風格”,這種理解大體上是不錯的,但不是一種很全麵的理解。《文心雕龍》中的“體”字,有的地方明確是指“體裁”,如《論說》:“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檄移》:“隴右文士,得檄之體矣。”有的地方,明顯是指風格而言的,如《體性》篇:“體式雅鄭,鮮有反其習。”《風骨》篇:“故其論孔融,則雲‘體氣高妙’。”這都是直接談風格的。但“體性”的“體”是什麽概念,其範圍就不確定。如果把“體性”的“體”理解為體裁和風格,那麽這種理解就存在一個困難,即從體裁到風格之間跨度太大,似乎一下子就從體裁跳到風格,兩者之間沒有中介環節,而缺少中介環節二者就難以建立起聯係。這一點在一些研究者那裏也感覺到了,如王運熙教授。於是他們提出了一個“文體風格”的概念置於“體裁”與“風格”之間,這個思路無疑是好的,但“文體風格”的概念能不能成立,是值得質疑的。他們所說的“文體風格”,是從曹丕、陸機、劉勰等人的相似的說法中引申出來的。曹丕《典論·論文》:“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又陸機《文賦》:“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淒愴,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遊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閑雅,說煒曄而譎誑。”他們認為,這是體裁決定的風格,是風格的客觀因素,所以叫作“文體風格”。我認為這樣說,是不夠準確的。因為單純的體裁是無法決定風格的,風格的核心是作家的創作個性,是創作個性在語言風貌上的顯現。在創作個性缺席的情況下,如何能談風格呢?王元化先生說:“體裁隻是規定結構的類型和作品的基本輪廓。”[1]這個說法比較符合實際,體裁至多隻能規定作品的言語風格的大致的輪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