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心雕龍三十說

二、“風骨”是劉勰對文學作品內質美的規定

我們要了解劉勰的“風骨”是何含義,如前所說,首先要從劉勰的《文心雕龍》的文學理論的整體理論體係出發。劉勰的文學理論一般認為可以分為總論、創作論、作品論、欣賞論、發展論等五論,“風骨”論屬於作品論。作品論的內容很豐富,但就作品的構成而言,劉勰認為,文學作品的構成要素不外乎兩大要素,這就是“情”與“辭”。劉勰在《文心雕龍》許多篇中都指出了這一點:

然則誌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征聖》)

故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此立文之本源也。(《情采》)

夫百節成體,共資榮衛,萬趣會文,不離辭情。(《鎔裁》)

若夫立文之道,惟字與義。(《指瑕》)

以上四條在論作品的構成上,語境極為相似,都是從宏觀的視角、根本的規律上來談文章的構成要素。《征聖》篇的一條是從孔子論一般人的修身要做到“情欲信,辭欲巧”,轉而談到構造文章的兩條金科玉律:誌足情信,言文辭巧。從這裏也可見,劉勰認為作品的構成分為情與辭兩個方麵,是受到了孔子論人的修身的論點啟發而提出來的。《情采》這一條最為明確,作品作為實體由經線和緯線編織而成,而經線是“情”,緯線是“辭”,這是“立文之本源”。《鎔裁》一條也很重要,意思是說上百節的骨節構成人體,必須依靠血脈的貫通,萬種意念構成文章,離不了辭與情兩個要素。《指瑕》這條,也是講構成文章的根本道理,劉勰認為字與義是構成文章的兩要素,對文學作品而言,這裏的“字”實際上是“辭”,這裏的“義”實際上就是“情”。這四條可以證明劉勰確把“情”與“辭”視為構成作品的兩大要素。在明確了這一點的前提下,劉勰才進一步對“情”與“辭”分別提出了內在的審美品格的要求。換言之,“情”與“辭”是構成作品的必要條件,隻要有“情”與“辭”,不論“情”是否“真切”,“辭”是否“巧麗”,作品就可以成立。但是對優秀的作品來說,僅有一般的“情”與“辭”的外部“包裝”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對“情”與“辭”提出內質美的要求。《風骨》篇就擔負了論述內質美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