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是儒家士大夫的理想道德人格。從概念辨析的角度來看,君子、小人,其道德各有差異。君子既與小人迥然有異,且與一般的大眾,在道德上亦有高下之分。而所謂的小人,則又與“奸人”不同。
(一)君子、小人概念辨析
追溯君子、小人概念的形成,無疑起源於兩者道德的異趣。我們首先需要追問的是,何為“君子”?何為“小人”?關於此,明代士大夫無不都有自己的解析與定義。
先來看君子之定義。首先,君子之根本,建立在立身行己亦即個人道德的修養之上。此為“立德”。如明人敖英言:“古之君子,其立身行己,苟一節孤高,足以洗濯汙習,其他嘉言善行雖不盡傳,可以無遺憾焉。”[6]呂坤雲:“君子畏天,不畏人;畏名教,不畏刑罰;畏不義,不畏不利;畏徒生,不畏舍生。”[7]伍袁萃亦雲:“士君子處世,臨深履薄之心,頃刻不能忘,茹糪飲冰之守,毫末不可逾。”[8]
其次,君子的“立言”同樣關係匪淺。如敖英又說:“其立言也,苟一篇撰述得罪名教,即其平生著書滿家,將焉用之?是故稱楊伯起者,以其辭暮夜之金也;薄揚子雲者,以其獻‘美新’之文也。”[9]君子立言,慎重如此。進言之,從文章特點同樣可以辨別君子、小人。《文中子》有言:“謝靈運,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則謹。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則典。”由此可見,君子、小人之文,各有謹、典與傲、冶之別。在此基礎上,明末東林黨魁兼文壇宗主錢謙益對君子、小人之文的特點進一步加以闡釋。他說:“君子之文必剛,小人則柔;君子之文必陽,小人則陰。”[10]
最後,君子道德層麵的拓展,仍須延伸到如何處世這一範圍。此即“立功”。如曹學佺雲:“君子者,知有國家,而不知有己。”[11]可見,君子固然以立身行己為根本,但在個人與國家麵臨衝突之時,必須將國家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當然,除此之外,君子之教人,並非秉承一種刻板的模式,而是給個人很大的自由。錢栴曾經以一種比喻的方法,表達了君子教人之法。他說:“迫人飲,飲者寡;任人飲,飲者多。故君子之教人,但為人具佳釀,不為人嚴觴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