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

第四章 生死之間的抉擇

一、引言

貪生不可苟得,畏死不可苟免。生與死,這是天地的常理。換言之,生與死,猶如晝與夜。生則有死,正好像晝必有夜,這是天地自然的正理。曲士徇生,則冥靈為壽;達者通物,則彭祖為夭。無論對於什麽人,生死都是一件大事。假若死得其所,那麽,天地曾不能以一瞬。否則,一個人勞拙一生,即使到了蓋棺,還是不能瞑目。

曆史上很多人在麵臨生死時的行為抉擇,已經證明生死問題相當複雜。譬如張楚金,原本不過是唐代的一個“逆賊”,卻在臨斬之時能夠“謳歌”自如。與此截然相反的是,趙鼎,算得上是宋代的一個忠臣,當他被貶嶺南時,卻是淒然出涕。在儒家經典中,早就有了“子之所慎齋戰疾”的說法,足證即使像曾子那樣修為甚深的賢人,在臨深淵、履薄冰之際,同樣難逃恐懼感的產生。

通觀已往的研究成果,明代士大夫群體的生死觀念,以及他們麵臨生死時如何做出抉擇,其研究的焦點大多還是集中於明清之際的士大夫。早在清初,士大夫遺民魏禧在經曆了明清易代的大變革之後,已經開始對生死、出處的難易作了一些理性的分析,顯然引起了後人的重視。他認為,變革之際,舍生取義,布衣難於縉紳;隱居不出,縉紳難於布衣。魏禧說這番話自有他的道理。這是因為,人止一死,不分貴與賤,有貪生之念則是相同的。作為一個布衣,既無朝廷給予的恩榮之典,亦無朝廷賦予的官守之責,若欲他們舍生,則相當困難。進而言之,布衣即使毀節趨時,未必可以得到富貴;布衣若是閉戶自守,亦未必就有禍患。反觀縉紳,則大不相同:若是出處一殊,那麽貴賤貧富立判,安危頓易,易如反掌。就此而論,士大夫隱居,難於布衣。[1]轉而言之,就是說死節易,守節難。這不但為動**時期的士大夫的行為抉擇所證實,同樣也為兵亂之際的婦女所認同。[2]而從當代學者的研究成果來看,盡管明季士大夫麵臨著一連串的選擇,然他們最先需要麵對的選擇,就是生存抑或死亡,亦即殉國抑或不殉國。換言之,當兩朝鼎革之際,士大夫隻有在生與死之間做出抉擇後,才會產生出殉國、起義、歸隱甚或仕敵的取向。[3]